(五) 对产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,公司内部的规定对客户进行相应的赔偿。
(六) 本公司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,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,调解。
(七) 调解以双方自愿,合法,合理,公正为基础,调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
(八) 按地域管辖责任分工受理,具体由包片负责人进行调解,调查。
(九) 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,接待消费者要诚恳,热情,做到件件有回音,事事有着落。
(十) 受理消费者投诉,一般应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。
(十一) 坚持舆论监督,通过大众媒介定期公布消费者投诉情况,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记录在案。
(十二) 赔偿标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,第五十条相应规定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,将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对在产品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将处以产品货值金额50%以上三倍以下罚款。